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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详情

2019年“玉泉杯”黑龙江省击剑俱乐部联赛

发布日期:2019-08-31来源:http://www.hljrljj.com/news/35.html

详细介绍

2019年“玉泉杯”黑龙江省击剑俱乐部联赛

规程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击剑协会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筠琪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黑龙江润龙击剑俱乐部

三、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玉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学院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19年9月21日—9月22日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15号哈尔滨学院击剑馆

五、参赛单位

黑龙江省击剑协会理事会员单位

六、竞赛项目

(一)组别设置

1、个人赛

(1)U8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

(2)U10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3)U12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4)U14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5)U16组(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6)17+(200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团体赛

U8、U10、U12、U14、U16、17+

(二)剑种设置

1、男子个人:花剑、重剑、佩剑

2、男子团体:花剑、重剑、佩剑

3、女子个人:花剑、重剑、佩剑

4、女子团体:花剑、重剑、佩剑

(三)设项标准

个人赛参赛人数不足3 人、团体赛参赛队数不足2 支,则该小项比赛将取消。报名报项信息将通过协会微信群即时发布。

七、参赛资格

(一)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所属单位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二)运动员不得兼项参赛,即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组别的个人赛,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组别的团体赛。

(三)各单位团体赛组成人数不足的可申报(联合团体)

(四)运动员应根据击剑比赛特点进行赛前身体检查与监控,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能够适应竞技比赛环境。

(五)运动员须持有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击剑专项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意外伤害情况,所需医疗急救等相关费用由参赛运动员自理。保险购买方法: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选择体育保险→击剑→选择赛事名称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击剑协会翻译审定的新国际剑联竞赛规则(请到中国击剑协会官方网站查阅);并执行以下新竞赛规则:

1、 每局比赛时间为3分钟。

2、 团体赛换人规则:被替换下的运动员可再次上场比赛一次,但只可替换之前替换他(她)的运动员;但如果首次换人是由于规则O.44.11中说明的原因(因伤换人且被大会医务代表认可),则不可进行二次换人。此后不可再换人,即使是出现事故或不可抗力状况。换人的决定须将拟换人比赛局的前一局比赛开始前报告主裁判,并由主裁判通知对方领队。

3、佩剑规则:佩剑双灯间隔时间由原120毫秒延长为170毫秒。

4、伤停时间:5分钟。

5、 U8、U10、U12组个人赛直接淘汰赛。花剑、重剑采取3局10剑制;佩剑采取上下半场10剑制,比分到6休息1分钟。

6、各参赛单位必须至少派一名领队或教练参加赛前技术会。

(二)个人赛

采取分组循环赛和直接淘汰赛形式,根据各组参赛运动员人数,小组赛按照以下方式设置不同的淘汰率:

1、 3-10人的,分组循环赛不淘汰;

2、11-100人的,分组循环赛淘汰20%;

3、个人赛参赛人数不足3人的,则取消分组循环赛。

(三)团体赛

团体赛采取直接淘汰赛形式,前4名通过比赛决出,5名之后依据排位次序决定名次。

(四)器材装备

1、参赛运动员自备比赛器材装备,所有器材装备均须通过国际剑联或中国击剑协会认证,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击剑器材检验及认证工作的通知》执行。U8、U10、U12、U14、U16组运动员必须佩戴硬质护胸。U8、U10、U12组运动员必须使用儿童剑(零号剑,长度:从剑条根部到剑尖,花、重剑不超过775MM,佩剑不超过750MM)。禁止使用螺旋式头线。

2、运动员须在比赛服背面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名称,其中代表单位名称须为根据《中国击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注册的团体会员简称。文字颜色为深蓝色,字体为黑体,高8至10厘米,宽视文字数以清晰美观为宜。未按照要求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名称的运动员,每场小组赛、每场直接淘汰赛和团体赛每次上场比赛给予一次红牌处罚。

3、 获奖运动员参加颁奖仪式须着比赛服。

(五)抗议与申诉

对于比赛交锋判决、其他运动员行为、赛风赛纪问题等存在异议,应按照《中国击剑协会比赛争议解决与问题反馈机制》中说明的程序、方式、对象提出;提出抗议与申诉的主体必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裁判员等),非参赛人员(家属、观众等)提出的抗议与申诉不予受理。

九、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一)比赛监督

比赛监督由黑龙江省击剑协会选派,负责监督与指导比赛组织运行,监督与评价裁判员工作,以及受理参赛人员投诉和意见。

(二)技术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由黑龙江省击剑协会选派,负责具体组织指挥裁判员团队,协调比赛承办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竞赛筹备与组织工作。

(三)裁判员

裁判员由黑龙江省击剑协会选派。

(四)比赛日程

9月19日前公布比赛日程

十、奖励办法

各组别、各剑种个人赛、团体赛前3名颁发奖牌,前8名颁发证书。团体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报名报到

(一)运动员参赛费用(单位:人民币)

1、运动员参赛费用个人赛每人200元,团体赛每人200元。

2、报名截止日期:所有报名、交费均以2019年9月13日17:00(赛前7天)为截止日期。

3、缴费方式:公司名称:黑龙江筠琪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哈尔滨果戈里大街支行

账 号:451903990910801

(二)教练员、领队等随队工作人员由所属单位报名。裁判员由选调单位报名。

1、报名截止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或参赛项目。如运动员确因伤病无法参赛,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经协会批准后替换。

2、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如出现上述原因退赛,可退参赛费用;(联合团体)未能组队的,可退参赛费用。其他情况,一律不退参赛费。

3、 团体赛参赛运动员由技术委员会在赛前进行确认。团体赛组成运动员与报名数据相比无变化的队伍,不需要进行团体赛名单确认;需调整团体赛组成运动员的队伍,须于个人赛当日全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技术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调整、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团体赛调整参赛人员,只能从未报名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中替换(不可以相互交换运动员)。

4、报名截止日期后,已报名但未参赛的运动员或团体队,将给予俱乐部警告处罚。

(三)报名方式

各俱乐部负责向黑龙江省击剑协会报名联系人提交报名表。

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交带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以确认身份与参赛资格。

报名联系人:鲁宇薇:17766565349

十二、赛风赛纪

各团体会员须加强对所属运动员、领队教练、运动员家属等参赛与随队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准确理解击剑竞赛规则规程,规范参赛行为,文明参赛。

十三、其它

(一)未尽事宜及补充通知将发布在黑龙江省击剑协会微信群上。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黑龙江省击剑协会。

黑龙江省击剑协会

2019年8月28日